无形资产拍卖须知 1、 本须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有关规定所制定。 2、 竞买人须具备本次无形资产拍卖规定的竞买人资格,否则不得参加竞拍。 3、 竞买人是企事业单位的,须提交有效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介绍 信,竞买人是自然人的,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代理人参加竞拍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竞买人于规定期限内交付保证金,凭收据领取号牌。 4、 竞买人进入拍卖场,即表明同意遵守本拍卖须知和特别规定。 5、 竞买人在规定的咨询时间内有权了解拍卖标的情况,有权获得有关资料。本公司所提供的拍卖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应自行全面了解本次拍卖的无形资产的情况,应价后无悔。未咨询或对标的物不了解而参加竞拍的责任自负,一经应价即表明竞买人接受该拍卖标的的一切现状,竞得标的后发生的一切问题均由竞买人承担法律责任。 6、 本次拍卖采用增价方式,竞买人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每次加价不得低于最低加价幅度,加价幅度由拍卖师当场宣布。竞买人口头出价和举牌示意均可,每次举牌即表示递增一档。口头出价需同时举号牌,但不受递增一档限制。竞买人按照要求自由出价,以拍卖师击槌确定成交(不到底价的除外)。 7、 拍卖成交后,买受者应当场签署成交确认书,并按规定期限支付成交价款。逾期未付清价款者视作违约,其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8、 买受人须按拍卖成交总价支付拍卖手续费,收取标准详见具体规定。 9、 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于拍卖结束后按原进款方式全额退还,以票据支付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的三天内归还。 10、竞买人必须遵守场内秩序,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阻挠拍卖师主持正常的拍卖活动,更不能采取操纵、垄断竞拍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拍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
***如您认为本公司主持的本次拍卖会有违反《拍卖法》的情况,致使您权益遭到侵害的,您可以向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诉、举报。 联系方式:83201660 15005005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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